更新时间:2017/06/01 浏览量: 来源:招生处 分享:
各位考生:
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,我校2017年普通专升本考试于6月3日(周六)在学校18号教学楼集中举行,为指导各位考生规范的参加考试,现将有关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,补充通知如下:
1.考生凭准考证、二代身份证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,缺一项不准进入考场。身份证遗失的,须提供由公安部门或所在学校保卫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;准考证遗失的,须提前到18号教学楼一楼考场办公室开具证明。
2.迟到考生取消考试资格,不得进入考场,即上午8:30、下午14:30考试正式开始后,禁止迟到考生进场。
3.考生须自带考试用品,如黑色签字笔、橡皮擦、直尺等。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、书籍、资料、纸张、笔记本、英汉字典或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带入考场,否则按违规论处。
4.考生凭证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并将证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,以便核验。
5.考试进行中,考生应保持肃静,认真答题。不得谈笑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、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等。
6.考试结束铃响后,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不得离开座位,等监考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,考生方可离开考场。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离开考场。
7.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,严格遵守本守则。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教育部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知!
教务处
2017年5月31日